一江枫雨

莫道佳人长与短,从此山水不相逢。

【小枫×赵瑟瑟】春心莫共花争发1

【预警,预警,预警】

时间线错乱,情节没构思好_(:_」∠)_可以肯定的是小枫不爱李承鄞也没有失忆,灭族的事发生了也是李承鄞干的,但只是正常的战争,没有欺骗感情的阴谋,小枫为保西境平安来上京和亲,赵瑟瑟一开始爱李承鄞,后来得知自己被利用,然后和小枫私奔......好吧结局还没想好

目前也没想好小枫和赵瑟瑟之间到底是爱情还是惺惺相惜的友情,我一点不想给她们的感情定性,只想写出一种朦胧的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

此文没有逻辑,没有情节,甚至没有人物对话,纯 想到哪写到哪,真 意识流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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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东宫来学到了很多诗词歌赋,永娘教我念了很多闺怨词闺怨诗,大抵是讲深宅大院里的妇人如何孤单寂寞,如何思念自己的情郎,我一直都不很明白,这些妇人为何不跟随爱人一起天涯海角,我们西凉的女子,个个会骑马能打仗,能在战场上跟敌人拼命,能为杀夫仇人报仇,不像中原的女子,一辈子只能在屋檐下等啊等,等到夫君都不在了,还只能哭着再嫁给别人。
  
  
所以我对这些闺怨词向来不喜欢,它们徒教我难过。而我独独记住了这一句,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我记住不是因为我春心荡漾,而是它通俗易懂,况且一寸相思一寸灰,我想家的时候,大抵就是这样吧。
  
   
我是西凉国的九公主,半年前我们西境被中原大军攻打得国破家亡,我为了家族的责任,为了西境百姓的平安,不得不嫁给灭我丹蚩,屠我族人的仇人李承鄞,因为他是当朝太子,他尽管用霹雳手段降服西境,却得用怀柔政策安抚残邦,于是我们的姻亲,是中原扩张的所有成果,是西境自保的唯一希望。
   
   
于是我忍下一切,为了保卫我的民邦,像一个真正的公主一样,一个英雄一样,远嫁上京。
   
   
我想我嫁给他的时候,是喜欢她的。
   
  
她叫赵瑟瑟,有权势的赵家的女儿,她爱慕我丈夫李承鄞,李承鄞也喜欢她,他们本该是一对神仙眷侣,却好像是因为我的介入而被破坏了,我甚至还有些负罪感。
   
    
但是,可去他妈的吧。我哪能什么负罪感,中原人诡计多端,太子李承鄞更甚,我害怕他们,我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我来上京的第一天,太皇太后为我们的远嫁车队准备了国宴接风洗尘,她站在赵家公子——也就是他哥哥身后,眼波时不时流转在坐我旁边的李承鄞身上,那眼神我自然是明白的,我虽然年纪小,可也懂女人家的心思,她觊觎着我的丈夫,自然恼怒着我的到来,我本该也恼怒她才对,可我并没有,我来是奔赴一场任务,这是我的一个使命,我没有一丝柔情可以给我身边的男人,尽管他今后会是我的丈夫,我的全部的心,都系在我的西凉,只要我的家乡平安,一切都无所谓。李承鄞宠爱谁都好,我一眼就能看到今后几十年的生活,我和东宫太子淡漠相交,我只能独自一人打发长苑寂寞。所以我并不恼怒她,她如今比我幸运,她不用像我一样远离家乡,她倾慕的男子可以日日望见,我希望她可以把这幸运延续的久一点,这样我还可以从她的小女儿憨态里瞥见我曾有过但已破碎了的少女的梦。
     
    
她长得真好看啊,眉目含情,音容温婉,中原的女子就是这样不同,是这样白嫩嫩粉扑扑的。
   
  
她让我想到后来裴照送我的猫,猫的名字叫小雪,我在西凉的时候,也有这样一只猫,不过不是像小雪这样通身高贵的白色,而是灰黑色的,所以我叫它小灰,在我放马牧羊回到王城,它会蹲在我脚边,陪着我大口吃下烤好的羊肉,喝下黏黏的奶茶。
   
   
在我嫁过来的前几天夜里,我的小灰死了,酒坛子没封好,它吃醉了跑出去,第二天我们在冰湖里发现了它,我为它砌了个小冢,然后坐上轿辇,嫁到上京来。
   
   
我那时并不感觉很悲伤,小小的年纪,总是简单快活的。
    
    
小雪也是一只猫,个子和小灰差不多大,毛却比小灰柔顺的多,性格也是,我应该永远不用担心它吃醉了酒失足掉进冰湖,何况东宫雕梁画栋,和风细雨,根本没有冰湖。
   
   
这中原的一切都比我的西凉更加温婉细致,连宠物都不例外。
   
    
我格外的宠爱小雪,它粉嫩嫩的,好像受不了一点委屈,我得时时刻刻的保护它。
   
   
可小雪还是死了,以东宫太子的手段,我甚至不能在他的屋檐下养活一只一岁的白猫。
   
    
我一直都不讨厌她,她说话的声音那样温柔,人也长得柔柔弱弱的,怨不得李承鄞只念着她,连我这样一个西凉蛮女,也想把她拉进怀里。
   
    
她的名字是瑟瑟,总叫我想到秋天,在我们那里,秋天有漫目的黄沙,王城有漫天的黄叶,大漠的秋天也是声势浩大的,凛冽又痛快的风有些悲情的慷慨。
   
    
而这里的秋天是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一半是萧瑟,另一半仍是明艳。
   
   
中原的女子跟大漠的女子就是不一样,就连消遣时的小女儿心思,都那样含蓄而温柔,我见过妖艳而又倔强的沙漠玫瑰,我以为那是最摄人心魂的美,可当我见过赵瑟瑟倚着庭中的柱子对着夕阳抚琴,我才知道世上还存在着这样一种千头万绪,细密而纠缠的感情。当时她旁边的几盏茶水氤氲出袅袅香气,她的鬓角被风吹起来,她浅笑着拨开乱发,继续拨弄着那筝的琴弦,美妙的乐声像一条河,一首诗,飞入晚风,飞入流云,飞过舒舒卷卷的天空,飞过万千城市和连绵山脉,飞到玉门关外的另一边,飞到我的西凉。
   
   
我又想家了,她明明是这样的岁月静好,这样的让我羡慕她安安稳稳的日子,可弹出的乐曲却总带着拂之不去的忧伤,就好像是夕阳下一朵凝露的蔷薇,含泪向旁人展示这一场盛开的最后的娇艳,仿佛明天太阳升起,她就已经枯萎。
   
    
她在我和李承鄞大婚后的一个月嫁了过来,正式成为太子的良娣,日子像流水一般过去,我与她惺惺相惜,我与我丈夫李承鄞的宠妾惺惺相惜,赵瑟瑟抢走了李承鄞的所有宠爱,可我一点也不怨恨她,我只是怨恨这清冷的东宫,怨恨这条条框框的规矩,怨恨她已经是这样一位琴棋书画样样都好,才与貌我都比不上的姑娘,却仍然不能过得幸福。
    
    
永娘总是劝我,太子妃要尽快学会规矩,尽快熟悉中原才艺,咱们太子才能多来看看您呢。
    
  
可我每次都想反驳,你们人人都盼着我成为第二个赵瑟瑟,可你们根本不知道就连她也过得不幸福。
   
   
我总以为在这东宫里,连她都不能幸福,那么谁能真正的快活?
   
   
李承鄞去找她时她最高兴了,她蹦蹦跳跳的从台阶上下来,然后盈盈施礼,李承鄞就趁势揽过她的腰,她这个时候的笑最迷人了,就好像吃到了全世界最甜的糖,低头娇羞一笑,然后两人向屋中走去。
  
  
她平时恪守宫规,谨言慎行,连偶尔的寂寞也掩藏的很好,只有李承鄞来了,她才真正向一个十七岁的天真烂漫姑娘。永娘说她比我小三个月,我们一般的年纪,她就已经懂得如何待人接物,如何在这波云诡谲的东宫生存,而我是什么都不懂的,东宫的账本她替我看,东宫的下人事务她帮我安排,她那样聪慧灵巧,仿佛什么都懂,而在我们西凉,十七岁只要懂得如何烤羊肉,如何烫好一壶烧酒就可以了。
   
     
有时候我觉得,她苦心孤诣的学习这一切,都只是为了在她心爱的男人面前,有一分钟只做个享受宠爱的孩子。
   
    
她是这样一个不可多得的良人,若是在我们西凉,我一定叫父兄为她选一位真正疼惜她的夫婿,我们西凉的汉子虽然粗犷,可对自己心爱的姑娘,却是愿意掏出命去疼爱。
    
    
不像李承鄞,言语上温和亲厚,可举手投足之间总有一种淡漠疏离,叫你猜不透他,又不得不去猜他。
  
    
这样的若即若离,她过得一定很累。
   
    
李承鄞的一颦一笑,都能在她心里投出巨大的涟漪,我想她的忧郁,她对我的忌惮,也许都源于李承鄞并没有那么爱她。
     
    
没关系,李承鄞也不爱我。
   
    
其实她大可以放心,我不会跟她抢李承鄞的宠爱,比起每天跟李承鄞无休无止的吵架,我更愿意和她这样纯粹的和煦温婉的中原女人说话,我们同在深宫挣扎,一同将柔软的青春年华埋葬在这里,也许今后的几十年,便都要如此过了。
  
   
我唯一的希望,就是她能早些看清楚这一切,然后和我还有阿渡一起逃出这里,我们一起回西凉去。
   
    
那时我们奔跑在广袤的大地上,天与地都是那样深邃而辽阔,我们一起骑着我心爱的小红马,越过沙漠,越过丘陵,越过缠缠绵绵的山,然后我们一起来到冰湖中心的一片绿洲,到了晚上,芦苇荡里会飘起来无数闪着绿光的萤火虫,我会为她捉满一百只,放在她手心里,她应该会坐在大树下的秋千上数着掌中的萤火虫,对着我笑。
   
   
她一定笑的很好看,一定比对着李承鄞笑的更好看,因为我全心全意的真诚对她,她不会再有不安与忧伤。
   
   
她不懂掌握自己的命运,那么我来替她做选择,我总要说服她,我总要带走她,然后让她也饮下忘川水,彻底忘了李承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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